關於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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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台灣半導體需要更多優秀博士人才投注前端研究,聯華電子科技文教基金會為紀念劉炯朗院士一生致力於科技人才培育的理念, 以及為產業培養人才,設置「聯電劉炯朗博士生獎學金」,鼓勵國內優秀博士班學生專心致力於學術研究與技術創新,以提升國內整體 半導體產業實力。

 

2026 聯電劉炯朗博士生獎學金獲獎名單

中文姓名 學校 系所
王O其 國立清華大學 物理所
周O宇 國立清華大學 奈米工程與微系統研究所
黃O庭 國立清華大學 半導體研究學院 (元件部)
蔡O佑 國立清華大學 半導體研究學院 (材料部)
王O夫 國立臺灣大學 化學所
王O鈞 國立臺灣大學 物理所
李O洋 國立臺灣大學 重點科技學院元件材料與異質整合
林O撒 國立臺灣大學 高分子科學與工程研究所
徐O賢 國立臺灣大學 化學所
陳O嘉 國立臺灣大學 物理所
黃O譯 國立臺灣大學 材料所
黃O霖 國立臺灣大學 重點科技學院元件材料與異質整合
羅O豐 國立臺灣大學 重點科技學院元件材料與異質整合
古O安 國立成功大學 機械所
董O軒 國立成功大學 化學工程所
劉O容 國立成功大學 工程科學所
盧O維 國立成功大學 半導體學院 半導體製程學程
呂O翰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光電學院博士班
李O誠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電子所
李O達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博士班
黃O育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電子所
黃O鴻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國際半導體產業學院
楊O旗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電子所
曾O淳 國立中央大學 光電工程學所
李O寰 國立中山大學 物理所
陳O威 國立中山大學 電機工程學系博士班
馮O程 國立中山大學 光電所

 

聯華電子科技文教基金會「聯電劉炯朗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一、目的

財團法人聯華電子科技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紀念劉炯朗院士並鼓勵優秀博士班學生,專心致力於學術研究與技術創新,特訂定本辦法。

 

二、申請資格

下列各校在學之理工學院之博士班專職 (full time) 博士班一年級(含)以上博士生,研究領域為半導體元件、製程、材料、設備之相關技術者。
台灣大學、清華大學、陽明交通大學、成功大學、中山大學、中央大學、中興大學、中正大學、台灣科技大學、台北科技大學。

 

三、名額與金額

本獎學金新增名額每學年以十名為限 (不含連續獲獎者),每位博士生得獎者每月可獲得獎學金新台幣四萬元整,最長可連續獲得四年之贊助。本會每學年將依已得獎者之學術研究成果、論文期刊發表、學業成績等資料進行審核,以決定是否繼續贊助。

 

四、應備文件

  • 歷年在學成績單 (含博士班、碩士班、學士班及名次證明)。
  • 指導教授推薦函。
  • 未獲其他獎助學金、非校方提供之公費待遇或未在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或兼職支領薪資工作之切結書 (支領國科會、教育部或其他政府單位之研究計畫津貼及獎學金者不在此限)。
  • 研究成果或參加相關競賽成績 (國際期刊、研討會之學術論文或專利申請者尤佳;提出、審核中或已通過者均可,資料含封面以 11 頁為限,超出頁數本會不予受理)。
  • 個人資料保護法權利告知事項同意書。

 

五、申請時間及方式

  • 每年五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
  • 申請人(含申請繼續贊助者)於申請期間內至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聯華電子) 官網(https://www.umc.com/zh-TW/Html/scholarships)填寫申請資料,連同應備文件電子檔案(一律存成PDF檔案),於申請截止日前送出,逾時不候。
  • 申請人所繳交之表件、書面資料及電子檔案,不論錄取與否,一概不予退還,請自留原件。

 

六、推薦遴選及頒發

  • 本獎學金之遴選,以論文或成績為主要評核項目,由本會組成之評審委員會審核遴選,必要時本會得安排申請人進行研究成果報告,再由本會核定得獎名單。
  • 本會於每年八月公佈得獎學生名單,並安排頒獎事宜。
  • 獎學金年度發放期間為獲獎當年八月起至次年七月,按月發放。

 

七、權利義務與限制

  • 得獎人得優先申請聯華電子之面談、研發替代役面談或實習機會。
  • 得獎人所發表之論文及畢業論文應註明曾接受本會獎助字樣「本論文獲「聯電劉炯朗博士生獎學金」贊助」(This research was supported by UMC Fellowship)。
  • 本會得安排聯華電子資深主管擔任業師,邀請得獎人於受獎期間進行研究交流、學術討論等活動,以每年不超過兩次為原則,時間及地點另行安排。
  • 除支領國科會、教育部或其他政府單位之研究計畫津貼及獎學金者外,得獎人於受獎期間內若有下列任一事由,本會得立即停止給付或追回已發放之獎學金: 
    1. 兼領其他獎助學金或公費待遇。
    2. 於其他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或兼職支領薪資工作。
    3. 因休學、退學、畢業或其他理由離校(得獎人或各校院辦公室須主動通知本會)。
  • 得獎人於獎助期間表現優異者,聯華電子得優先錄用並從優敘薪。

 

八、本辦法經聯華電子科技文教基金會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獎學金申請網頁


獎學金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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